导读:现实生活中,“向投保人隐瞒合同重要事项”、“搭售或捆绑保险”的现象并不少见,专家建议消费者需要全面了解合同权责,如产生纠纷,应通过正规渠道解决。
来 源丨21世纪经济报道(ID:jjbd21)
记 者丨李致鸿
编 辑丨李伊琳
自6月9日以来,甘肃、海南等银保监局相继发布“关于购买个人借款保证保险的消费提示”、“提示消费者认真了解个人信用贷款保证保险业务”等通知。
有金融消费者反映,在办理信用贷款业务的过程中,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投保了个人信用贷款保证保险。
搭售或捆绑销售
个人信用贷款保证保险承保的是一种信用风险,是为有贷款需求、但无法提供担保或者抵押的个人提供的保险。保险机构通过信用保险、保证保险等为个人获得贷款提供增信支持。
贷款机构为了降低贷款风险,往往要求借款人通过购买个人信用贷款保证保险的方式提供还款保障,以获取贷款资格。个人信用贷款保险应由借款人自愿购买,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不得强制搭售或捆绑销售。
现实生活中,“向投保人隐瞒合同重要事项”、“搭售或捆绑保险”的现象并不少见。
例如,原上海保监局曾向携程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开出40万元的罚单,称其通过携程旅行网销售保险产品过程中存在“未明确披露承保公司、代理销售主体,未明确披露产品条款信息及批备编号”等违法行为。
原海南保监局也曾对海南海航航空销售有限公司开出罚单,称其在开展保险业务过程中存在向投保人隐瞒合同重要事项的违法行为。
银保监会数据显示,2019年,在涉及财产保险公司投诉中,销售纠纷4868件,占财产保险公司投诉总量的9.78%,涉及的险种以机动车辆保险、保证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为主,主要反映强制销售、营销扰民和误导保险责任或收益等问题。
需要强调的是,对于个人信用贷款保险,当借款人不能按照贷款合同约定的期限偿还所欠借款时,由保险机构向贷款机构赔付借款本息余额。保险机构赔付后,该笔贷款债权并不会消失,只是由贷款机构转移至保险机构继续进行追偿。
因此,消费者也需要全面了解合同权责。海南银保监局强调,消费者办理个人借贷业务时,须认真了解业务流程,仔细浏览操作提示,认真阅读借款合同、投保提示、保险条款、告知事项等相关文件,切勿随意输入个人信息,谨慎点击确认。
而确认署名后,即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消费者办理个人借贷业务后,应遵守合同约定,按时还款付息。特别提醒通过购买信用贷款保证保险办理贷款的消费者,除需偿还贷款本金和贷款利息之外,还需要承担保险费成本。
甘肃银保监局表示,采取购买保证保险方式获得借款的,借款人容易忽视保证保险的保险责任、缴费方式、缴费金额和缴费期间等关键内容,而直接将保险合同签字确认。需要注意投保了保证保险的情况下,借款成本中除借款利息外,还将包括保证保险费,应当在借贷时综合计算获取借款资金的综合成本。